溫度沖擊試驗機是金屬、塑料、橡膠、電子等材料行業必備的測試設備, 用于測試材料結構或復合材料,在瞬間下經極高溫及極低溫的連續環境下所能忍受的程度,得以在最短時間內檢測試樣因熱脹冷縮所引起的化學變化或物理傷害。
溫度沖擊試驗機的準則一:試驗目的,大家應該都知道溫度沖擊試驗機主要是用于做高溫和低溫試驗的。在進行高溫、低溫試驗也就是要確定產品在周圍大氣溫度急劇變化時產品的適應性。
溫度沖擊試驗機的準則二:試驗條件,試驗溫度條件:高溫為90℃;低溫為-65℃。試驗溫度保持時間條件:30分鐘或者直至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后,以時間長者為準。轉換時間條件:小于或都是等于5min。循環次數:連續做三次試驗。
溫度沖擊試驗機的準則二:對溫度試驗機的本身要求,應用溫度沖擊試驗機或者是采用高溫試驗箱和低溫試驗箱進行冷循環沖擊試驗,來提供試驗樣品所經受周圍空氣溫度急劇發生變化的環境溫度。高溫試驗的要求必須符合GJB150.3-86《軍用設備環境試驗方法高溫試驗》的規定的要求。低溫試驗的要求必須符合GJB150.4-86《軍用設備環境試驗方法低溫試驗》的規定的要求。溫度沖擊試驗機提供高溫試驗部分和低溫試驗部分,應必須符合GJB150.3-86和GJB150.4-86的規定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