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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度沖擊試驗箱使用條件 |
溫度沖擊試驗箱使用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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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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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的發揮溫度沖擊試驗箱工作使用性能,溫度沖擊試驗箱應滿足以下使用條件: 一、試驗箱使用環境條件: 1.環境溫度:5~25℃; 2.環境相對濕度:≤85%R•H; 3.大氣壓:86~106kPa; 4.周圍無強烈振動; 5.無陽光直接照射或其他熱源直接輻射; 6.周圍無強烈氣流,當周圍空氣需強烈流動時,氣流不應直接吹到箱體上; 7.周圍無強電磁場影響; 8.周圍無高濃度粉塵及腐蝕性物質; 二、試驗箱供電、供水使用條件: 1.電源電壓:AC380V±10% 50±0.5Hz 三相五線制; 2. 水溫:不高于30℃,建議使用純凈水; 3. 水壓:0.1~0.3MPa。 三、試驗箱試驗負載使用條件: 1.試驗負載可選用各種電工、電子產品、包括整機、元器件或絕緣材料等。 2.試驗負載的總重量應不超過20~30kg,也可根據客戶要求定做,增加承重量。 3.試驗負載的總體積應不超過工作室容積的1/3或1/4。 4.在垂直于主導風向的任意截機面上,試驗負載截面面積之和應不大于該處工作室截面的1/3。 5.被測樣品要盡可能地固定在樣品架正中,不可隨意放之一側,導致溫度沖擊試驗箱的提籃傾斜。 注明:以上為溫度沖擊試驗箱最佳使用條件,如條件不允許,請至電北京雅士林技術部,電話: 010-68178477 68178583 68176855 北京雅士林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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